张卫医〔2025〕1号
******控制中心,市医学会医疗美容分会:
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医疗美容机构和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项目应当由登记机关指定的专业学会核准,并向登记机关备案。经研究,市卫生健康委决定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医疗美容项目核准、备案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医院,医疗美容门诊部、整形外科门诊部,医疗美容诊所。
二、备案流程
市卫生健康委指定张家口市医学会医疗美容分会作为全市医疗美容项目核准机构。
******医院、医疗美容门诊部、整形外科门诊部医疗美容项目经市医学会医疗美容分会核准后,向市卫生健康委备案。
医疗美容诊所医疗美容项目经市医学会医疗美容分会核准后,向核发其《诊所备案凭证》的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医院)经市医学会医疗美容分会核准后,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三、其他相关事项
1.医疗机构未经核准和备案,不得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相应的诊疗活动;本机构开展的医疗美容项目应与本机构级别、能力等情况相适应;本机构开展的医疗美容项目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向原备案机构变更备案。
2.医疗机构要在机构显著位置公示经核准备案的医疗美容项目及其服务价格,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向消费者提供医疗美容服务时,不得通过篡改项目名称、虚列项目名称、夸大效果等方式诱导消费,使用《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之外的项目名称进行宣传时,应使用规范名称进行备注。
3.各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在对医疗美容机构、医疗机构美容科室监督检查时,重点对项目备案、广告宣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超出备案内容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等违法行为,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涉及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及时移交市场监督部门处理。
4.张家口市医学会医疗美容分会负责依据《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 (试行)》《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标准,制定医疗美容项目核准规则,并在行业内推动执行。
联系人:市卫生健康委 林冀飞 ******
市医学会医疗美容分会 牛小星 ******
附件:1.医疗美容项目备案表
2.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
******委员会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