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会关于公开征集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招标投标行为相关措施的通知》(沧审批字【2024】4号)要求,现公开征集招标代理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代理机构要求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成功;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或政府采购代理;
3、公司拥有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熟悉工会财务制度、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提供近三个月内缴纳保险的证明材料);
4、公司注册地在沧州市或在沧州市注册有分公司;
5、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具有良好的营业信誉和健全的账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征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7、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招标代理机构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次征集。
二、服务内容
代理机构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全程负责采购工作,根据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按规范程序组织开标和评标活动,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布采购公告、中标(成交)公告、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及时组织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三、服务期限
两年。代理服务期间如有违反招投标、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不服从我单位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我单位随时将代理机构从名单中剔除。
四、报名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
4、代理机构报名申请书(格式自拟,包括:公司成立时间及注册地址,招标工作的组织及实施计划,开标及评标过程中经常发生的问题、质疑及对策措施,招标质量保证措施,保密措施,廉洁自律措施,服务承诺及增值服务);
5、缴纳保险证明;
6、机构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7、开标评标室及相关设施图片;
8、近两年内反映招标代理机构业务水平和能力的有效业绩说明(涵盖服务类、货物类、工程类);
9、拟投入服务人员名单(格式自拟,须涵盖:人员姓名、担任职务、执业资格、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参加征集的单位必须保证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如征集单位在资料审核中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将直接取消该单位的入选资格。
请将以上相关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于2024年6月24日17时前送至沧州市总工会2楼203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