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漳河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漳河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已由已由河北漳河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 漳审批初设字(2024)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委员会,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委员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河北漳河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河北漳河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
2.1.1项目实施地点:河北漳河经济开发区内
2.1.2交货期(供货期):合同签订后,项目施工现场具备进场条件后的120日历天(含安装期)
2.1.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涵盖硬件设备采购和软件开发两部分,其中:硬件部分主要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包括视频监控、封闭化、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监测设备、指挥中心、综合通信指挥调度系统、视频会议及网络相关设备等;软件开发包括综合监管一张图、安全基础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双重预防机制、特殊作业管理、封闭化管理、敏捷应急、物联网平台、视频平台、地图平台等10部分应用系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未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 “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本项目投标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01 月 26 日00时00分至2025年 02 月 5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 19 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委员会 常国超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张未占 ******。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改革局
电话:******
电子邮箱:cxncjjg@163.com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河北漳河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 | 投标人/供应商 | 300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委员会
地址:邯郸市漳河园区
邮编:056500
联系人:常国超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邯郸市邯山区光明南大街旺角商业广场C座
邮编:056000
联系人:张未占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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