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宝焦化厂9#10#焦炉废气CO减排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宝焦化厂9#10#焦炉废气CO减排项目
已由
/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根据《邯郸市2024年钢铁行业CO治理管控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在9#、10#焦炉脱硫脱硝系统建设一套CO治理及余热回收装置,将3套干熄焦预存室放散气经过脱硫、除尘后引入9#、10#焦炉烟气脱硫前,混合气依次经过脱硫、除尘、脱硝后进入CO治理装置,废气中的CO通过催化剂和氧气发生反应生成二氧化碳,反应后的热废气,送入余热锅炉产生0.7Mpa低压蒸汽并入生产管网,系统出口烟气CO含量<2000mg/m3,达到CO减排目标要求。2.1.2建设地点:邯宝焦化厂厂区内。2.1.3工 期:合同签定之日起5个月。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建设移交总承包。发包方只指定能源介质接引点位置,承包方负责全部工程内容以及因该工程所引起的所有相关工程内容及所有费用,整个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改造措施费、冬季施工费、联合试运转费、勘******消防系统的供货和施工、建设区域内地面硬化、绿化、设备调******消防评审检测验收(含相关费用)、指导服务、性能测试、消缺、竣工验收;职工培训、设备操作手册资料翻译、完成“三同时”、环评、安评、环保验收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程的一切工作内容和费用。满足技术附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附件。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具有冶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 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具有冶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 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3.1.3信誉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具有冶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 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3个独立法人,联合体牵头人可以为投资单位,也可以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与实施。联合体方应具备拟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在其资质证书许可范内承揽业务,应当签订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3-0809:00:00 至 2025-03-14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3-28 14: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招采云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云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青 电话:****** 电子邮箱:******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 | 电 话 | ****** |
电子邮件 | / | | |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邯宝焦化厂9#10#焦炉废气CO减排项目 |
投标人/供应商 | 400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邯郸市复兴路232号 |
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丛台路495号中道大厦B座26层 | 邮编: | 056000 | 邮编: | 056000 |
联系人: | 李少松 | 联系人: | 李青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银行: | / | ******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公告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