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综合能源站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团综合能源站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小型车位20个,安装1台96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桩,配备8把充电枪;1台72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桩,配备4把充电枪;1台36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桩,配备6把充电枪;2台6.6KW或7kW双向直流充电桩。配置光伏雨棚,装机功率83.52kwp。场站配置215kw·h储能及能源管理器1套。装修工程建筑面积56.65 ㎡,路面硬化铺装1215.01㎡。2.1.2 建设地点: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与站前路交口原汽车客运西站院内。2.1.3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1.4 工期:60日历天(含设计)。
2.2招标范围: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及安装等全部内容,并配合发包人完成设计手续(包含站内设施和外部电源接入)、施工开工手续、施工验收及电网接入(包含并网所需的全部手续和所需费用)等相关手续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乙级或电力行业(送电、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④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⑤如投标人为独立投标,近三年内至少具有一项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充电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业绩;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公司近三年内至少具有一项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充电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单独承揽或以设计单位名义参与的)或设计业绩,负责施工公司近三年内至少具有一项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充电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单独承揽或以施工单位名义参与的)或施工业绩;⑥项目经理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⑦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⑧施工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如项目经理满足同等条件,可以兼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1.2信誉要求:投******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投标人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严重失信名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18 09:00至2024-12-24 17:00,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1-0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殊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特别提醒: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有异议的,可通过“惠招标电子******有限公司,联系人:王昌建,联系电话:0315-******。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办公室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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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综合能源站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投标人/供应商 | 900 |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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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唐山市路北区唐胥路(原西电路)199号北院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马先生 | 联系人: | 马志勇、王昌建 |
电话: | / | 电话: | 0315-******、****** |
传真: | / | 传真: | 0315-******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银行: | / | ******银行: | 交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
帐号: | / | 帐号: | ************42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