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北部产业新城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监理
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海港区北部产业新城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监理
二、交易编码:G************
三、澄清内容: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7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8.的响应资料”;更正为:“8.对监理人员配备要求的响应资料”。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七项中,1.对监理人员配备的要求,第6条“电器专业监理员”更正为:“电气专业监理员”。
3、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2022年03月01日至2025年04月01日期间(以监理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接的建安工程费不低于12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的业绩。”更正为:“注:2022年03月01日至2025年04月01日期间(以监理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接的建安工程费不低于12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的业绩。后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
4、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三)正在监理项目情况表,“2022年03月01日至2025年04月01日期间(以监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的建安工程费不低于12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的业绩。”更正为:“注:2022年03月01日至2025年04月01日期间(以监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的建安工程费不低于12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的业绩。后附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5、其余事项不变。
******建设局
2025年03月19日
******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