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06线喀喇沁旗锦山镇区绕城公路工程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206线喀喇沁旗锦山镇区绕城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有限公司受喀喇沁旗交通运输局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省道206线喀喇沁旗锦山镇区绕城公路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服务。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省道206线喀喇沁旗锦山镇区绕城公路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服务;
1.2采购人:喀喇沁旗交通运输局;
1.3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省道206线喀喇沁旗锦山镇区绕城公路,路线起点位于喀喇沁旗锦山镇东,S206与小府连接线(锦南线)交叉处,起点桩号K628+120,途经锦东村、龙水塘、樱桃沟、扁担沟村,本项目终点绕避锦山西互通后,跨越锡伯河,在离城区最近的位置,桥头湾子村南侧,顺接省道206线锦山至茅荆坝段,终点桩号K638+950。路线全长约10.83公里。路线呈东西走向。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面类型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服务拟划分为1个合同段,合同包划分情况见下表:
合同段编号 | 合同段名称 | 采购范围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SBFW |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服务 | 编写、修改、补充及完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承办《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评审会和中间成果汇报会;与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公共事业管理部门或企业就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评估、审批、审计、备案和专业咨询等工作进行联系和协调;办理水保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等相关手续;甲方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 180,000.00 |
2.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服务工作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或取得批复止之日止。
2.3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特市喀喇沁旗境内。
2.4质量要求:(1)所有材料的编制应符合国家及自治区颁发的有关规定;(2)所有成果材料要达到通过主管部门审查批复的标准。
2.5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供应商必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供应商需具备:
①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书签定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服务工作;
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含)以上资格,必须在投标单位工作,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主持过1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服务。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无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竞价,否则,相关竞价均无效。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竞价。
3.7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竞价。
3.8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有串通投标、违法分包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竞价。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1日17时00分,将填写完毕的《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见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附件)、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未在指定时间内发送到指定邮箱进行确认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本项目的响应,后果自负。凡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供应商方可获取采购文件。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
4.2供应商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的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9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响应文件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授权委托书)递交至喀喇沁旗交通运输局前楼三楼会议室(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三楼317)。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办法详见公告附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①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②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③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喀喇沁旗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喀喇沁旗锦山镇锦南大街
邮 编:024400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郭勒南路恒盛广场D座506/507室
邮 编:010040
联 系 人:银先生
电 话:******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