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安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和废弃矿石资源综合利用宝宏矿业尾矿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为推进和规范怀安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和废弃矿石资源综合利用宝宏矿业尾矿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了解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怀安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和废弃矿石资源综合利用宝宏矿业尾矿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向社会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与概要
******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怀安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和废弃矿石资源综合利用宝宏矿业尾矿库项目
建设地点:张家口市怀安县怀安城镇瓦窑口村
项目概要:1、生态修复:通过地形重塑、尾矿渣清运、清除地质灾害隐患,通过客土绿化改善地形地貌景观,恢复植被等对尾矿库进行生态修复土地整治。2、废弃矿石资源综合利用:按照“变废为宝,循环发展,综合利用”的原则,在项目实施生态修复的同时,配套建设固废综合利用复合生产线,进行高效综合利用,并配套建设相关辅助设备设施。预计增加其他草地及旱地面积约65805.18m2,预计产生可利用尾砂641419.91m2。
项目拟依照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要求,通过采取一系列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小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程度。在采取相关的环保措施后,项目产生的这些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爱东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院内
邮政编码:076150
电子邮箱:******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慧彪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辛集市北区教育路东侧、永安街南侧鑫苑国际城12-13号门店二楼
邮编:052300
电子邮箱:******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填表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将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2日
作者(159****1602,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4-08-30 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