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海珠租赁公司琶洲服务公寓公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GDYNZB2025-015]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有限公司 通过 /
******有限公司 通过 /
******有限公司 通过 /
******有限公司 通过 /
二、中标候选人公示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质量承诺 按采购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35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 李浩成,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执业印章号:粤************
资格能力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号:D******5
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乙级/资质证书号:A******2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质量承诺 按采购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按采购文件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 郭利娟,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执业印章号:粤************
资格能力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号:D******1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证书号:AW******2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质量承诺 按采购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按采购文件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 梁伟权,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执业印章号:粤************
资格能力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证书号:D******5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证书号:A******9
三、公示时间: 2025年3月26日00时00分至2025年3月29日00时00分。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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