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蔚县代表性古建筑保护利用建设项目(设计-施工)2标段工程总承包已由蔚县行政审批局以蔚县行政审批局《关于蔚县代表性古建筑保护利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蔚行审批字【2024】244号)、张家口市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表(蔚审建招核【2024】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县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古建筑风貌提升工程:抢险加固西古堡内90处院落,面积10200平方米;展示利用西古堡内院落43处,面积6230平方米;堡内古建筑屋面整治12920平方米,墙面清理8710平方米。2、其他环境风貌提升工程:修复西古堡内破损路面93840平方米;南、北瓮城广场提升;提升改造国家级非遗打树花及沉浸式演艺厅4980平方米;提升改造游客中心300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根据工程推进情况至工程竣工验收全程提供技术服务。 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10月底前完工并通过验收。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需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设计和施工资质。须为: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相应文物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施工资质:具备相应文物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其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古建筑维修保护”),且具有一定的文物安全防护施工经验;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财务能力(响应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当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业绩为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参与的类似项目业绩均可,只需提供合同即可)。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未处于行政处罚期间;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存在黑名单记录和失信联合惩戒记录且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未被列入企业严重失信名单(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无需提供查询截图,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现场查询。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或具有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专业)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
(二)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三)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专业)(可由项目经理兼任),且具有一定的文物安全防护施工经验,责任工程师不得同时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工作。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2)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3-07 09:00:00:00至2025-03-13 18:0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0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0000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3-28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即投******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按照代理******建设局,联系方式:0313-******;联系单位:蔚县行政审批局,联系方式:0313--******;邮箱:******;参考国计委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收取,由招标人支付。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提交异议。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河北省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供交易主体使用。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 | 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23幢3层03号 |
邮编: | 075700 | 邮编: | 450001 |
联系人: | 魏景芳 | 联系人: | 范玥 |
电话: | ****** | 电话: | 0311-****** |
传真: | ****** | 传真: | 0311-******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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