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保定市易水灌区水毁修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保定市易水灌区水毁修复工程
项目地点:西水冶渠首枢纽、总干渠、一干渠、二干渠北一支渠、北支渠、南支渠、尉都支渠和北排干渠
******事务中心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有本次工程水毁情况共计18处,工程分布于西水冶渠首枢纽、总干渠、一干渠、二干渠北一支渠、北支渠、南支渠、尉都支渠和北排干渠。渠道修复2.8km、渠首枢纽水毁修复(西水冶枢纽工程)、涵洞修复4座(总干渠、二干渠北一支、北支渠、排干渠)、农桥修复1座(南支渠),冲砂闸上部改建2座(西水冶枢纽),北排干改建闸涵1座,渠道清淤8km。,皆在原址进行恢复。(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2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