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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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桥西区胜利南大街87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示日期 |
1 |
******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0吨通用湿电子化学品亚氨基二乙酸项目 |
******有限责任公司 |
栾城县 |
******有限公司 |
2025年1月13日-2025年1月20日(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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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0吨通用湿电子化学品亚氨基二乙酸项目-拟批准公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