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修订)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以及河北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有限公司电动自行车零部件加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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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经济开发区北区
项目负责人:邵飞龙
联系电话:******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3日-2025年2月2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