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雄商高铁肃宁东站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肃宁东站广场)-地上工程(不含基坑、结构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雄商高铁肃宁东站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肃宁东站广场)-地上工程(不含基坑、结构工程)监理已由 ******改革局以肃发改投资[2021]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肃宁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肃宁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为京雄商高铁肃宁东站配套基础设施************服务中心、风雨连廊建筑、结构、设备、装修等;站前广场景************服务中心:4065.79㎡,风雨连廊3763.84㎡,其他附属建筑1033.1㎡。
2.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建设地点:沧州市肃宁县梁家村镇东王庄村南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如是刚注册的新公司,只需提供满足要求月份的相应报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具有近期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2-20 00:00至2025-02-25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3-1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7.2是否远程异地:否。 7.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参照国家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取。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肃宁县行政审批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京雄商高铁肃宁东站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肃宁东站广场)-地上工程(不含基坑、结构工程)监理
投标人/供应商
188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肃宁县泽城路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高邑镇千秋小镇3-4号 |
邮编: |
062350 |
邮编: | 050400 |
联系人: |
樊春艳 |
联系人: | 张自博 |
电话: |
****** |
电话: | 0311-******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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