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编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注册资本641.75亿元,是致力于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的省属重点骨干企业。经营范围:政府收费高速公路项目、经营性高速公路项目(含PPP项目)、其他相关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运营、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绿化、检测;服务区经营;文化旅游开发;智能交通;交通枢纽、轨道交通、地方铁路、机场港口建设开发;机械设备租赁;车辆救援;康养;仓储物流;房地产开发;土地整理;广告。
************集团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2.2.1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
******委员会认定的四星半级及以上的报告标准编制报告。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报告策划、组织社会责任专项培训、社会责任报告编制、报告设计、报告印刷、协助申请报告评级,长图制作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主要人员最低资格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资格要求)”。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下同)和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下同)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1日9时00分至2025年1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18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完成上传时间。招标人定于2025年2月18日14时00分在桥西区工农路******有限公司会议中心评标2室举行开标会。
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并通过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5.3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有限公司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ebeibidding.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
联系人 | 周女士、刘先生 | |
电话 | : | 0311-******、0311-****** |
招标代理 | : | ******有限公司 |
地址 | : | 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
联系人 | : | 樊涛、鲁鹏 |
电话 | : | 0311-******/****** |
E招冀成平台 | : | 400-789-8058 |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 |
营业执照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额不少于20万元的社会责任报告编制(或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项目业绩。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信 誉 |
投标人过去1年(2024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社会责任报告编制(或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社会责任报告编制(或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合同被解除。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一项合同额不少于20万元的社会责任报告编制(或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项目业绩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累计金额高的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主要人员相关信息、质量要求、服务期限、安全目标等内容;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未对本项目进行分包。 (7)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8)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技术部分的编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2款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投标报价汇总表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4)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技术部分(45分) 项目负责人(15分) 企业业绩(20分) 其他主要人员:(10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报价部分(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3.6.1 | 信息查询 | 本款修改为: (1)投标人信用情况网页截图内容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复核结果一致。 ******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委员会在评标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验证方式对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2.4(1) | 技术部分 | 45分 | 完成服务工作的范围、内容、步骤、程序 | 15分 | 第一档,实施计划科学合理,总体方案完整、内容齐全,有针对性,得12-15分; 第二档,实施计划较科学合理,总体方案较完整,得9-12分; 第三档,实施计划基本合理,总体方案简单,得9分。 |
服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分析 | 10分 | 第一档,科学合理,内容详细,得8-10分; 第二档,较科学合理,内容较详细,得6-8分; 第三档,基本合理,内容简单,得6分。 | |||
服务工作的质量、进度控制措施 | 10分 | 第一档,科学合理、完善可行、有针对性,得8-10分; 第二档,较科学、较完善可行、较有针对性,得6-8分; 第三档,保证措施一般,得6分。 | |||
后续服务 | 10分 | 第一档,服务措施系统全面、科学合理,得8-10分; 第二档,服务措施较完整、较科学,得6-8分; 第三档,服务措施基本完整或基本合理,得6分。 | |||
2.2.4(2) | 其他主要人员 | 10分 | 项目团队成员:每有1名具有高级职称(副研究员及以上)的项目团队成员加5分,最高加10分。 | ||
2.2.4(3) | 企业 业绩 | 2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 | 12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2分 |
类似项目业绩 | 8分 | 每增加一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2分,最高加8分。 | |||
2.2.4(4) | 项目负责人 | 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 | 9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9分; |
类似项目业绩 | 6分 | 每增加一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加2分,最高加6分。 | |||
2.2.4(5)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10;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保留2位小数。 |
注:1******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委打分保留1位小数,汇总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技术部分各项评审因素细分项缺项则该项得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