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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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双塔山镇建设街53号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1 | ![]() | 承德市双滦区滦河镇滦河村 | 承德圣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承德升泰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食堂等教育教学及其附属设施。 | (1)废气 项目化学实验室设置通风橱,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集中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有组织硫酸雾、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表 2 中二级标准。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 1 中其他行业,实验室边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 限值》(gb******)表 a.1 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学校边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 2中其他企业标准。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通过城市污水管网排入承德市清泉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的表4三级标准及承德市清泉水务有限公司收水标准。 (3)噪声 本项目风机、空调系统设置封闭隔间,使用低噪 声设备,设备基础减震。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中 2 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实验过程中实验室废液、清洗废水、废试剂瓶、 实验用一次性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餐厅厨余、化粪池底泥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 ******-******(2个工作日) |